为更好地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54号)的文件要求,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制定本转专业工作方案,旨在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流程,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茂
成员:高丽倩、杨余辉、李新国、黄佛君、李勇、王雪梅
联系人:娜斯曼·那斯尔丁
工作职责: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组织并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安排转专业考核等工作内容。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转专业学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考虑。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良好,无违纪行为。
3.学院各专业本科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学生,且无不及格课程记录,或者不及格课程数量不超过学校规定的上限,可以自愿申请转入专业;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者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不允许转专业。二年级转入本学院本科专业的学生均需降一级。
4.本科生只能在学校本科专业范围内申请转入专业。学生拟转入专业与原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转入专业:(1)转入专业为学校及以上一流专业或特色、优势专业;(2)转入专业为市场需求较大的专业;(3)转入专业有助于学生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发展。
5.学生已妥善处理好与原专业的相关事项,如无欠费、无挂科、无未完成的课程等,可以申请转入专业。
6.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定向生、特培生等不允许转入专业。
7.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不允许转入专业。
8.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已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的,不允许转入专业。
9.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满正常退役转专业的,复学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后按照转入学院要求就读。
10. 如有特殊原因,如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确实需要转专业的,符合学校转专业特殊要求的,可提出特殊申请。
三、接收计划
根据学院各专业建设需求和师资力量,结合每年计划招生规模和发展方向,学院确定接受转入专业人数不超过每年招生人数的10%。学院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既要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又要保障学院教学质量和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专业名称 | 2025年计划转入人数 |
地理科学 | 8 |
地理信息科学 | 8 |
旅游管理 | 8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3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3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3 |
合计 | 36 |
四、考核内容
学生要通过学院组织的转入专业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业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素质评价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如下:
1.学业成绩:原专业所有学期的成绩单,包括第二课堂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针对拟转入专业的综合基础知识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必须及格(≥60),占总成绩40%。
3.综合素质评价:学院组织转入各专业学生进行面试,面试环节包括三个方面:英语口试、专业面试和综合素养面试。根据学生兴趣专长、专业理解、英语口试、逻辑思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面试专家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占30%。
五、考核方式
1.材料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向转入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和考核。材料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2.笔试:学院组织安排转入目标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1门)开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笔试课程 | 专业 |
地理科学导论 | 地理科学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
地图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
旅游学概论 | 旅游管理 |
3.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由专业教师或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考察学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转专业的动机、个人规划等。综合素质面试室评估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六、考核安排
1. 材料提交和初审:教务处统一时间安排。
3. 面试:教务处统一时间安排。
七、结果公示
学院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转入学生排序后的名单(含转入学生就读班级信息)报送教务处。
八、纪律要求
学院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接受师生监督。对转专业中的违规行为及涉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咨询服务
时间:2025年2月19-28日(工作日)
地 点:温泉校区8号楼106教科研室
联系人:娜斯曼·那斯尔丁老师
联系电话:0991-7799230
学院网址(转专业):/